影片以1960年代初的纽约音乐界为背景,重现了鲍勃·迪伦插电争议的始末。
19岁的鲍勃·迪伦(提莫西·查拉梅 Timothée Chalamet 饰)背着吉他,从明尼苏达来到纽约西村,他的民谣歌曲得到了偶像的赏识和乐迷的青睐,原本寂寂无名的鲍勃迅速成为纽约民谣界炙手可热的新星。1965年的纽波特民谣音乐节上,鲍勃·迪伦首次在舞台上使用了电吉他,不仅颠覆了民谣音乐的定义,更重新书写了美国音乐的未来。
本片根据以利亚·沃尔德创作的纪实文学《迪伦要插电》改编。
自弹自唱的甜茶,对于复刻不情愿被困在固定类型中的迪伦有一定的互文意义。音乐传记片太是曼高德的舒适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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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影进行到中段时意外好看,茶渐渐适应了迪伦这个persona,导演也没有试图解释天才怎么运作,而是用庸人视角旁观迪伦——导演不是天才,即便天才也很难理解其他天才,但普通人面对天才时的态度显然可以被呈现(所以Suze、Pete Seeger和Joan Baez在片中都有动人时刻)。可惜这个视角在最后一幕没能持续,茶显然也驾驭不住爆炸头迪伦的爆炸气质。我们的时代终究只能放行这么一个PG-13版本迪伦,要真正领略他的魅力,直接去看The Other Side of the Mirror足矣
Is this really necessary?
这是老曼您给Bob Dylan写的一篇同人文对吧 ❓谁能想到140分钟最浪漫的情节竟然是dylan与neuwirth在电梯里相遇对词 虽然应要求虚构了sylvie但是选择了虚构成一个恋爱脑,甚至差点要发展出二女雌竞的情节(毕竟baez没有在插电争议那年和涤纶duet)这样的改编恕难以认同。我也不理解为什么是老婆toshi阻止了seeger拔线,到底铺垫在哪里了她会成为一个关键。以及最后涤纶重新登台是因为johnny cash 说服了他?拜托不添加那么多花样 聚焦涤纶 更能突出他的捉摸不定不是吗。所有的时间线都在插电舞台上收束但是每一条线都不深刻,能讲好一条关系就足够了,雨露均沾最后是蜻蜓点水。(btw老曼喜不喜欢dylan不知道,但是看得出他是真的爱黑衣人johnny cas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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